(一)“世界遗产”知多少
材料一: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包含文化景观)、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三类。广义上来说,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物质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材料二:《世界遗产名录》(The World Heritage List)是于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时建立的。世界遗产委员会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约》,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接受“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组织游客进行游览。由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能够得到世界的关注与保护,提高知名度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各国都积极申报“世界遗产”。
材料三: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与澳大利亚并列)。中国的首都北京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中国一共两次承办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2004年,苏州,第28届;2021年,福州,第44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