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35~193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三个《中立法》,是30年代美国国内孤立主义占上风和国际上美英矛盾突出的反映,是美国版的绥靖主义。但是,面对德国法西斯日益增长的威胁,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对外政策逐渐向英法倾斜。1939年3月17日,即德国吞并捷克后两天,他明确对报界表示,过去几天内欧洲事态的发展表明,美国需要修改《中立法》。这些条款对于美国的中立、美国的安全、尤其是美国的和平具有致命的极大危险。参众两院通过《新中立法》,解除对交战国军火禁运,但需"现金购买,运输自理。1939年《中立法》表明美国对欧政策有所调整,从偏袒德、意转为偏袒英、法。但是美国对欧政策的调整又是有限度的,没有突破美国长期以来中立政策的框架,束缚了给英法以更有力的援助。
—摘编自网络资料《从(中立法)到(租借法)看美国在二战中的态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