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包娟《法国民法典对罗马法物权制度的继受》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历程
时间 | 内容 | ||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进行第二次起草工作,虽完成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继制定 |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并提出争取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