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园第一一O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O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现子公布,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2年3月11日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部分(节选)增加一条,作为第一条:“为了健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保障和规范其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