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委政府出台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结合材料运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说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