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人本哲学在政治领域的表现是民本,在社会治理上的体现是重民生。善治的本质则为“厚民生”,富民是国家治理的根本追求。这一点在儒家的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富民是其根本性关切。程颐说:“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此“本”之体现,概括起来有以下诸端。
富民是“政之急者”。在国家和社会诸多事务中,儒家认为民生是最紧迫的事情。鲁哀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正因为富民是最为急切的,所以儒家常常将民生置于优先的位置来认知和讨论。如子贡问政于孔子,“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文中的“足食”是就人民的生活而言的,意为国家治理的关键是要安排好人民的生计,要让人民吃饱穿暖。孔子将“足食”置于“足兵”之前,可见民生在孔子那里不仅是重要的,更是紧迫的。他所谓的“足食”,不仅仅限于温饱,而且是比温饱更好的富裕生活;因为他说这是人人可求的、合乎人性的生活,“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儒家民生优先、富民优先的价值取向,对于民生的改善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富民是治国安邦之基石。在儒家思想里,富民之所以为“政之急”,是因为它有着治国安邦的重要政治意义。一方面,富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儒家认为现实的经济利益决定人们的思想意识,即孟子所谓的“恒产决定恒心”“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正是循此“恒产—恒心”的理路,所以孟子认为富民有着急切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富民才能国安。儒家认为民心所向是统治合法、合理的最终依据,即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而富民才能赢得民心,也才能“王天下”。如果不是这样,统治者只满足一己私欲,不顾人民冷暖饥寒,则其执政合法性不仅不足,其国也将难安。正因为富民对于治国安邦有如此极端的重要性,故儒家一直宣扬“富民为本”。
富民是“治人者”之天职。按儒家的理解,天生民而树之君,“治人者”对人民负有无可推卸的政治义务和责任。儒家还以“为民父母”为喻,强调富民也是统治者不可逃避的道义责任。在儒家看来,“为民父母”是绝不应“使斯民饥而死”的;相反,他们有义务和责任让人民过上“有粟如水火”的丰衣足食的生活,换言之,“治人者”天然负有富民之责。
富民是善治之标志。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判定一个社会治理得好与坏,一个政权的善与恶,其中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人民生活的品质与状态。一个让人民安居乐业又富裕的社会,就是一个好社会,甚至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事实上,在儒家所憧憬的理想社会——“大同”世界里,突出的内容就是民生无忧,人民生活幸福。《礼记•礼运》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文中所谓“皆有所养”,就揭示这是一个民生无忧、“养生丧死无憾”的人间乐土。
中国古代有“儒如五谷”之说,喻示儒家对古代社会的重大意义。儒家“富民、厚生”论,就是这一意义在治国安邦上的重要体现,而其取向显然是追求社会整体与长远的利益。
(摘编自《政治哲学视域下的儒家富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