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议、朝议、集议,是中国古代中央决策体制的重要方式。当国家遇到重大事务时,皇帝或皇帝责成中枢首脑召集相关官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由皇帝最后裁定,即所谓“兼听独断”。秦朝皇帝制度、郡县制的确立都经过了讨论。唐朝有三省长官在政事堂合议的制度,宋明清时期廷议、朝议、集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在保障决策的合理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摘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中央决策方式”,自拟论题并阐述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