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世纪早期,教会认为黑夜代表罪恶和危险,每当夜色降临,欧洲各地城市会实施宵禁。16、17世纪,人们对黑夜有了新认识,赌博、跳舞等晚间娱乐活动已是宫廷贵族日常生活。17世纪中后期,城市普通市民也开始享受夜晚生活,英国咖啡馆、餐厅、小酒馆可以通宵开放。18世纪是欧洲城市夜晚急剧变化的时期,一些城市夜晚也不再关闭城门,甚至连城墙都推倒了。进入19世纪,夜生活的时尚潮流已势不可挡。巴黎最有特色的夜生活在拱廊,夜晚的拱廊遍布汽灯,灯火辉煌,是巴黎最大的购物场所。伦敦也出现了斯特兰德广场、莱斯特广场和皮卡迪利广场三大夜生活商贸中心。
材料二:进入18世纪后期,夜晚劳动的行业比比皆是。1816年英国棉纺织厂的女工和童工的日劳动时间长达14一18小时,其间用餐时间只有40分钟。类似的状况引发了劳工群体的抵抗。在这一时期,劳动时间向夜晚不断延伸,出现了轮班工作和“三班制”劳动方式,夜间劳动从此成了劳动制度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