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将其购买的某激素兑水后淋在豆芽上。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温某销售的豆芽中含有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结果不合格。案发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温某家中发现并扣押某激素570支。经检测,该激素被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温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害了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例中( )
①温某“搭便车”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扣押的激素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里的鉴定意见
③温某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④温某若被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