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中国和在西方一样,诗人对于自然的爱好都比较晚起。最初的诗都偏重人事,纵使偶尔涉及自然,也不过如最初的画家用山水为人物画的背景,兴趣中心却不在自然本身。《诗经》是最好的例子。“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只是作“窕窈淑女,君子好逑”的陪衬,“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只是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陪衬。自然较人事广大,兴趣由人也因之得到较深广的意蕴。所以自然情趣的兴起是诗的发达史中一件大事。
中国自然诗和西方自然诗相比,也像爱情诗一样,一个以委婉、微妙简隽胜,一个以直率、深刻铺陈胜。昔人诗有“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两句可以包括这两种美的胜境。中国诗自身已有刚柔的分别,但是如果拿它来比较西方诗,则又西诗偏于刚,而中诗偏于柔。西方诗人所爱好的自然是大海,是狂风暴雨,是峭崖荒谷,是日景;中国诗人所爱好的自然是明溪疏柳,是微风细雨,是湖光山色,是月景。这当然只就其大概说。西方未尝没有柔性美的诗,中国也未尝没有刚性美的诗,但西方诗的柔和中国诗的刚都不是它们的本色特长。
陶潜和华兹华斯都是著名的自然诗人,他们的诗有许多相类似。我们拿他们俩来比较,就可以见出中西诗人对于自然的态度大有分别。我们姑拿陶诗《饮酒》为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从此可知他不喜“久在樊笼里”,喜“园林无俗情”,所以居在“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的宇宙里,也觉得“称心而言,人亦易足”。他的胸襟这样豁达闲适,所以在“缅然睇曾邱”之际常“欣然有会意”。但是他不“欲辨”,这就是他和华兹华斯及一般西方诗人的最大异点。华兹华斯也讨厌“俗情”,“爱丘山”,也能乐天知足,但是他是一个沉思者,是一个富于宗教情感者。他自述经验说:"一朵极平凡的随风荡漾的花,对于我可以引起不能用泪表现得出来的那么深的思想。”他在《听滩寺》诗里又说,他觉到有“一种精灵在驱遣一切深思者和一切思想对象,并且在一切事物中运旋”。这种彻悟和这种神秘主义和中国诗人与自然默契相安的态度显然不同。中国诗人在自然中只能听见自然,西方诗人在自然中往往能见出一种神秘的巨大的力量。
(摘编自朱光潜《诗论》)
材料二:
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中说:“诗是人类情感的自然流露”。刘勰认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心灵在华兹华斯那里犹如泉眼,在刘勰那里则指人的自然心灵,即真心、童心和本心。只有出自真心的诗才是真我的表达,只有从人的自然心灵中流淌出的诗句才是自然之诗。不同的是,西方传统中认为只有那种凭借神灵的天才在灵感或迷狂的作用下创作出的诗才是自然之诗。
我国传统自然观主张人与自然融合、互化,推崇清静无为、主体消解、物我兼容的“无我之境”,即主张内在的自然。而西方的美学观主张人对自然的积极干预,主体意识在自然中得到确证和张扬,主客体是分离对立的,他们追求的是有为的“有我之境”。中西传统自然观的差异造成了陶渊明与华兹华斯自然观的差异。陶渊明受儒释道和魏晋玄学思想的共同影响,因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无为,人只要融入自然,与自然合一,达到忘我之境,就能深得自然之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消融在自然中,得到无我的宁静。华兹华斯受西方文化传统的人本主义、科学理性和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影响,认为人是万物的主导。他主张在自然中汲取力量确证自我、张扬自我,为一种“有我之境”。陶渊明主张顺应自然,只需要去除人为之障,即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因此,他的诗趋于淡薄。而华兹华斯主张发挥主观想象力,从自然中得到灵感,在沉思中获得真理。因此,他的诗总是在平凡的事物中见深刻,甚至带上神秘的色彩。这一点也造成了他们在自然审美意识上的不同。不同的文化传统,导致了他们不同的自然观。自然观中的不同之处又导致了他们创作方式和作品风貌的不同。
(摘编王芳、何永艳《陶渊明与华兹华斯自然诗自然审美意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