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
出处
宋仁宗时,“选谏官、御史,凡宰执之臣尝所荐者,皆不与选”。
《刘述传》
宋英宗时,“乃诏举三任以上知县为里行(殿中监察御史)”。
《王洙传》
宋孝宗时,诏定“自今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
《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