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以“明德”作为思想的聚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指出大学的宗旨在于明“明德”。历代的学者对“明德”概念做出不同的解释,东汉儒者郑玄释为“至德”,唐代经学家孔颖达释为“光明之德”,清人唐文治释为“君德”。这些阐释看似不一,但是都反映出“明德”与先王政教之间有一定的渊源关系。结合“明德”思想的历史发展轨迹和《大学》文本来看,《大学》中的“明德”思想实际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内容。
其一,“明德”指理性的政治美德,“明明德”就是要彰明、弘扬这种美德。从《大学》中的阐发来看,从政之人要心怀仁爱百姓之心,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君主和百官应以义制利,不以个人私欲损害百姓的利益和福祉;君主百官要做到内心公平中正,一言一行为百姓起到示范作用。《大学》中将“明德”指向“明政之德”,是对早期“明德”传统的继承。“明德”最早出现在金文中,指承自先祖、以威仪和勤政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品格。在《国语》《左传》《康诰》等早期文献中,“明德”也多次出现,用以颂扬古代圣王的美好德行。在这些文献中,“明德”常与“幽昏”“无礼”等词对举而出现,凸显出“明德”是辟邪、淫佚、荒怠、粗秽、暴虐等非理性的政治品性的对立面。
其二,“明德”也指人人本有、自身所具的光明德性。“明明德”就是通过教育和自明,使人所本有的光明德性得以显明。《大学》对早期的“明德”乃“明政之德”的传统进行了继承,但同时对“明德”的主体和“明德”之“德”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在西周及更早的时期都是推行王官之学,早期的“明德”具有着鲜明的贵族性,但是在《大学》中,“德”不再被认为是君主、官员、贵族所独享,而是属于所有人。对“明德”的主体进行扩充,一方面体现出人文秩序的构建、社会良好德风的形成需要全社会进行共同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教育普遍化的倡导。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以来,儒家一直为推动平民教育和为更广阔的阶层争取文化权利而努力。《大学》丰富了早期“明德”之“德”的内容,在政治之德外,将人伦道德和公共美德也纳入“明德”范畴中。孝、慈乃人伦之德,与国人交而应有之信乃公共美德,这些美好的德性是人人内在皆有且应该彰显之德。《大学》中强调人伦道德和公共美德的重要性,甚至认为要修政德、行政德,首先要明人伦、讲公德。《大学》中也强调“自明”的重要性,言“克明峻德”的关键在于自我澄明,在自我澄明的基础上辅之以教育,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明德。
从两个层面明确《大学》中“明德”的旨趣,有助于深入把握《大学》的核心要义。《大学》中的“明德”所指是丰富的,其中既包含选贤任能、政通人和的政治诉求,又包含“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教育理想。《大学》指出。“明德”的前提在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明德”的目的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立足于推广普遍的人文教育、弘扬责任精神面“明明德”,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明德”基础。新时代的植根塑魂,还需传承《大学》中的“明德”精神。
(摘编自莫医铭《<大学>中的“明德”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