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议会起源于中世纪,在大贵族与国王的斗争中不断扩大其职能。都铎王朝时期,形成了“王在议会”的原则,即议会是由国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联合组成。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新贵族以议会为阵地,进行反封建王权斗争,通过内战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确定了近代议会制度的大框架,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1832年议会改革,扩大了工业资产阶级的权利。此后30多年间,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黄金时代”,“议会主权”达到鼎盛。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近代议会实践活动大事年表
19世纪四五十年代 | 林则徐、魏源等人对西方议会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 |
19世纪七八十年代 | 郑观应认为,西方“育才于学校,议政于议院”,是其富强的根本。 |
19世纪90年代 | 康有为、梁启超从“兴民权”的角度,提出“设议院,立议员”。 |
20世纪初 | 在资产阶级立宪派推动下,全国掀起了请求速开国会运动。 |
1909年—1910年 | 各省成立了咨议局,全国性的资政院也建立起来。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1914年 | 袁世凯解散国会,实行专制独裁统治。 |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新中国成立时,《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当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中央人民政府于1953年2月公布了选举法。地方各级人大的逐步召开,选举产生了560余万名基层人大代表,16680名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1226名全国人大代表。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摘编自郭德宏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