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初诸侯国)大者地跨数郡,其总地盘超出汉朝廷直辖郡县。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于元朔二年(前127年)允许并鼓励诸侯王“推私恩”,将王国土地再行分封给子弟为列侯。此举没有像削藩那样招致反抗,效果异曲同工,“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此后,又颁行“左官律”“附益法”,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又限士人与诸王“附益”交游。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地方官员擅立名目摊派,阶级矛盾激化,江南地区出现袁晁、方清、陈庄等人领导的武装起义。“天下之人苦而无告,朝廷负担遽增”。764年,唐代宗下诏:天下户口,由地方官员据当时实在人户,按贫富定等,作为征税及差派徭役的依据。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
——据《旧唐书·杨炎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