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民国建立之初,中央政府对边疆治理尤为重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的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参议院的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中央设立蒙藏事务局,由其负责边疆事务,如发展蒙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出版蒙藏回文的《白话报》,设立蒙藏专门学校,嘉奖边疆地区爱国上层人士,任命边疆民族地区的官员等。1919年,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提出开发边疆、发展边疆经济与文化的计划,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边疆建设纳入国家经济建设的一份整体规划。
——摘编自孙宏年《民国初年的边疆治理思想与机构演变(1912—1919年)》等
材料二:1937年的中国的大后方(含川、滇、黔、陕、甘、湘、桂七省)仅有工厂237家,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决定开展以国防为中心的经济建设运动,将沿海工业向内地迁移,共计内迁工厂448家,机料7.09万余吨,内迁技工人数1.2万余人。……到了1942年,渝、川、康、湖、桂、滇、黔等西南地区和西北的陕甘地区的工厂数占全国90%以上,尤其渝、川、湖最为密集。
——据陆婷《抗战时期工业内迁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三线建设》
材料三:从1964年开始,我国在西南、西北内地省份为主的三线地区开展了一场以战备为中心的大规模基本建设,它历经“三五”到“五五”三个五年计划,安排了几千个建设项目在三线建设过程中,中央还注意到照顾人民的利益,将基建投资从最初的1000亿元压缩到850亿元。广大建设者们怀着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抢速度的决心,经过长达十几年的艰苦奋斗,三线地区国防工业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技术力量都已超过一二线地区。许多长期不发达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涌现了几十个中小工业城市,社会
经济、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摘编自郭德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