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邓小平
材料一:1949年12月,在中央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动员国外留学生早日回国,统筹解决回国留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安排。50、60年代,2500多名旅居海外的专家、学者,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回国效力,为新中国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如邓稼先、钱学森等。
——摘编自《中华留学教育史录》
材料二:严复认为:“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讲教育者,其事常三宗:曰体育,曰智育,曰德育,三者并重”。
1912年,蔡元培批评清政府的教育宗旨说:“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同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规定:“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1957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