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孙中山为《民报》写了《发刊词》,第一次把他的全部革命主张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并且特别强调“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临时政府成立后当天就宣布改用阳历。在立法中,最重要的是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孙中山后来说过:“在南京所订民国约法,内中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可见他最看重为是这一点。临时政府公布的法令,规定废止刑讯,人民享有选举权、参政权,禁止贩卖“猪仔”,改变“贱民”身份,赋予妇女以同男工完全平等的权利等。孙中山在致内务部令中提出官员是“人民之公仆”。同盟会的纲领中明确规定要“创立民国”,这是一个全新的观念,并且从此深入人心。其实,从当时的世界范围来看,实行共和政体的大国只有法国和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奥向帝国、俄罗斯等大国无一不保留着君主制度。
——摘编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