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英国传统乡村的不断缩减与衰落,乡村此时面临着再次调整与改造的问题。从18世纪50年代起,粮食种植业产出的市场价格份额占比一路下降,畜牧业产出的市场价格份额占比相应攀升;家庭农场主明显转向“替代农业”,制定了新的耕种目标,奶牛业、园艺业、家禽业开始稳步发展。正是在乡村逐渐走向“消失”之时,人们开始思考乡村的存在意义,“乡土”这个古老的文学体裁成为19世纪人们最热衷表现的对象之一。全国托管协会、自然保护区保护协会、英国乡村保护委员会等组织先后成立。第一部《城乡规划法》提出要确保乡村农业和林业用地不受发展规划影响。
——摘编自孙立田《工业化进程中的英国乡村改造》
材料二:自步入近代,中国农业经济便开始衰败。1928年华北八省旱灾、1931年江淮流域十六省水灾,1933年黄河决口等成为促成当时“农业恐慌有力的因素”。同时,1929年到1930年的两年时间里,全国1 941个县中,有823个县承担兵差。1931—1935年中国粮食进口量为近代以来最高峰,“农村受灾容急,而有甚于水深火热”。其间,“到农村去”成为当时有着乡土情结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最佳选择。乡村建设运动的目的,是要通过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公共卫生和移风易俗等措施,来复兴日趋衰落的农村经济,从而实现所谓“民族自救”,但这一目的没有达到。
——摘编自朱庆葆《改造乡村中国——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乡村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