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联合国设立了核心机构安理会,并赋予全权维护世界和平的职责,其通过决议后联合国便可以对危机实施武力干预而无需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安理会的表决无需全体一致, 取得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多数票即可。二战结束后盟国对侵略国实施了惩罚,以预防其东山再起,如对日本掠取的中国领土不仅要求将战前掠得的东北归还中国,还要将半个世纪前割取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交还中国,但并未分割日本的固有领土。除了对侵略国施以惩罚之 外,盟国还对德日领土实施暂时占领与改造。战后实施了对战争罪犯的国际审判,在传统国际 法关于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的普通战争犯罪之外新设立了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对实施 战争犯罪者划下了清楚的红线。在联合国制宪讨论中,中国坚持为弱小民族代言,不顾西方大国的反对,力主非自治领土及托管领土须走向自治与独立,并成功地推动将此主张写进了联合国宪章.
——摘编自王建明《浅议二战后国际秩序设计的几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