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宥① (节选)
邻父有与人邻者,有梧桐树,其邻之父② 言梧树之不善也,邻人遽伐之。邻父因 请而以为薪。其人不说曰:“邻者若此其险也,岂可为之邻哉? ”此有所宥也。夫请 以为薪与弗请,此不可以疑枯梧树之善与不善也。
齐人有欲得金③者,清旦,被衣冠,往鬻金者之所。见人操金,攫而夺之。吏搏 而束缚之,问曰: “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故? ”对吏曰: “殊不见人,徒见金 耳。 ”此真大有所宥也。夫人有所宥者,固以昼为昏, 以白为黑, 以尧为桀。宥之为 败亦大矣。亡国之主,其皆甚有所宥邪?故凡人必别④ 宥然后知,别宥则能全其天矣。
【注释】 ①宥 y òu:通 “囿” ,局限。 “去宥”:除去人的局限,不受蒙蔽。 ②邻之父: 即 邻父,邻居老人,父:对男性长辈的称呼。 ③金:古代计算货币的单位,引申为货币、钱。 ④别: 离别、告别,这里引申为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