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赔款2100万银元;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国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必须经过双方协议。
——中英《南京条约》
材料二 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兵费白银2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等。
——中日《马关条约》
材料三 《虎门条约》规定中国“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