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及时间
内容
《井冈山土地法》1927年
明确规定一切土地均归苏维埃政府所有
《兴国土地法》1929年
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公有土地,暂时允许一部分农民拥有少量土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年
无代价没收地主、军阀、官僚的土地,经过苏维埃由贫农与中农实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