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供销合作社:过往与新生
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后,我国开始建立各级合作社,全国总社、河南省社、南阳专区社先后成立,1950年10月,南阳县供销社系统逐步形成。
社会主义改造、建设时期,供销社为新中国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1950至1953年南阳县供销社系统向农村供应了小麦、玉米、食盐、土布、肥皂、火柴等27种生活资料,供应铁锨、镰刀、犁辕等15种生产资料,并开始供应农药、化肥、药械及新式农具等。同时,为国家收购和为农民推销农副产品如土布、活猪、烟叶、棉花共20余种。1953年南阳县遭受罕见霜灾,供销合作社系统受国家委托,以低价向灾民供应粮食,全年共代销粮食约1500万斤。图5为1951~1954年供销社、私商、国营在南阳县商品流转额中的比重变化情况。
改革开放初期,在市场化大潮冲击下,供销社经营出现困境。199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根本目标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南阳供销系统先后通过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站等机构,不断完善供销社“支农”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急需的服务。表4为1994~1998年南阳县供销社系统支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摘编自李建中《南阳县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10)》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不同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