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因父母过早离世,独自一人拉扯妹妹长大。后王先生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家三口住在出租屋内,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其乐融融。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体检中,王先生体检结果显示已是重症晚期。考虑到儿子虽年幼,但有妈妈照顾,王先生便在住院治疗期间,偷偷留下未注明日期的便条作为遗嘱,表明自己过世后将全部家庭财产都留给尚在上大学的妹妹。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手写的字条没有落款时间,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②家庭财产应由其妻子、儿子与其妹妹共同继承,各分得三分之一
③王先生把全部家庭财产留给妹妹,属于遗赠,妹妹有权获得该财产
④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擅自把全部财产留给妹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