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王致田是密云县十里堡供销社党支部副书记。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用职权谋私利,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受到人们的好评。有一次,老王的妻侄找他要买一辆飞鸽牌自行车。他说:“这是分配物资,不能走后门,如果我带头违反政策,开后门,那店里不就乱套了?”去年秋天,老王的孙女到供销社想买点猪油,别人就背着老王给卖了八斤。孙女临走时,老王发现她车子上捎着个纸盒,扒开一看,原来是猪油,便对孙女说:“我是负责人,应当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我们走后门买油,群众怎么办?”孙女只好把油如数退还给了供销社。
——1978年7月14日《北京日报》《亲孙女买猪油走后门,王致田顶歪风腰杆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