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太和)十有八年(公元494年)……革衣服之制。十有九年,……论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九月庚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
——《魏书·高帝纪下》
材料二:
历史人物 | 经历 |
1895年,42岁,指出富民强国之本实在于工。 | |
1895年,37岁,非通变不足以宜民,非更新不足以救国 | |
1906年,25岁,弃医从文,思想救国 |
材料三:一九五六年,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亿二千万农户和五百多万个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已经变为集体经济。七万户的私营工业企业已经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将近二百万户的私营大中小商店,已经变为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者直接变为国营商店。这是把几千年来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大革命。……在这样一个大革命的过程里,社会财产没有遭到损坏,社会秩序没有发生混乱,社会生产没有下降。恰恰相反,我们在这个大革命取得基本胜利的第一年,就在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195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