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11 年以后,由于民国成立,广州社会环境相对安定,工商业发展较快。1918年,广州市政公所成立,开始拆除城墙,拓展马路,随之海外华侨投资增多,房地产业也逐步得到发展。1928 年,成立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委员会,由市政厅划定各区地段,由市民出资兴建住宅,有的由市政当局筹建后,出售或出租。1929 年,陈济棠主粤以后,对华侨实行优惠政。策,吸引不少海外华侨来广州投资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平民和劳工的居住问题。
——摘编自赵津《中国城市房地产业史回溯》
材料二:1979 年10 月 15 日,中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广州“东湖新村”获得政府批准并开始动工;1980年1月8日,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1985年4月,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南油集团 85 户“人才房”发放中国第一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987年12月1日,轰动全国的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会在深圳会堂响起“惊天一锤”;2016年7月24 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等 11 个城市陆续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摘编自陈杰 郭晓欣《中国城镇住房制度 70年变迁: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