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梁启超主张改变那种仅从旧史记载中搜寻史料的习惯,打破正史修史过程中对史料的搜寻劣习,充分吸收地质学、考古学、人种学、语言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畴昔不认为史迹者,今则认之,畴昔认为史迹者,今则不认,举从前弃置散佚之迹,钧稽而比观之,其夙所因袭者,则重加鉴别,以估定其价值,如此则史学立于真的基础之上,而推论之功,乃不至于枉施也。”“得史料之途径,不外两种:一曰在文字记录以外者,二曰在文字记录者……文字记载以外者,又可略分为三类:曰现存之史迹,曰传述之口碑,曰遗下之古物。”治学者应该将文字记录以外的史料和文字记录的史料二者结合使用,不可偏废。
——摘编自周妤、王梅兰《梁启超史料观初探》
材料二:李大钊提出:“史学家固宜努力以求记述历史的整理,同时亦不可不努力于历史理论的研求。”历史理论是从历史事实中提炼归纳出来的。史学家必须“下一番功夫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才能作历史理论的基础”。通过考证而获得的事实,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必要的材料。必个个事实的考察,比较充分施行,而后关于普遍的理法的发现,始能比较得明确。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必于特殊事实的研究、有充分的准备始能构成。史实收集得不充分,考订得不确实,整理得不全面,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的形成、发展是不可能的。
——摘编自沙健孙《李大钊史学思想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