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多数人,尤其是做官的和知识分子既有名又有字。名为实,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 。所以字又称“表字”。
名与字可以意义相近,如诸葛亮字孔明,“明”与“亮”都有光线充足之意; , 如吕蒙字子明,“蒙”为不明。古人常自称其名以表示谦称,称人之字以表示对人尊称,名字连称亦是对人尊称。
《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由此可知, , 供长辈呼唤。男子到了二十岁行冠礼,取字。
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待字”,亦可叫“未字”,故有
“待字闺中”之说。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