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
曹魏时始设,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南朝时转化为一般办事机构。
中书省
曹魏时为分尚书省之权而设,南朝时权日重,掌出纳帝命。
门下省
西晋时为分中书省之权始设,南朝时在皇帝身边拾遗补缺,检举非法,权位极重。
秘书省
南朝设,掌典籍图书。
集书省
南朝设,掌省阅奏书,有驳回权,与中书侍郎对掌禁令,纠察违失,权亦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