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同治五年(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奏设船政学堂于福州,是为清末教育改革,接受西方近代教育体系之始。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京师大学堂创办于北京,成为戎戌变法后推行的新政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包括蒙学堂、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京师大学堂钦定章程及《考选入学章程》的“壬寅学制”颁布,但未及施行。次年十一月,包括《学务纲要》与初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初级师范学堂、优级师范学堂以及各级农工商实业学堂等章程的“癸卯学制”颁布,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系统而又完备的新式教育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目标、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袁世凯、张之洞等联衔奏请立停科举,迫使清王朝于当年八月“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使延续千余年之久的科举制度最终结束。
——摘自赵福寿主编《邢台通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