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初统治者在统治思想上采用黄老的“清静无为”思想,将权力适度下放,令诸侯“掌治其国”。同时,刘邦又确定王国的傅、相由中央任命,而相“总纲纪、统众官”。刘邦死后,吕后继续分封诸侯,地方封国增至十四国,继续实行刘邦强本抑末、以亲制疏的政策。汉文帝、汉景帝在位时期,“吏安其官,民乐其业,蓄积岁增,户口寝息”。尽管如此,国家财政收入仍“岁不数十万石”。而吴国“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齐为六国······又迁淮南王喜于城阳,而分淮南为三国”。景帝时,分梁为五,分故齐为七,淮南分三。同时,又广立亲子为王,如封皇子德为河间王、余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等。
——摘编自汤其领《西汉郡国并行论》
材料二
东汉末年以来,郡不设都尉,以太守兼之。晋代以后,太守以不加将军号为耻辱,梁朝和陈朝的太守也加“都督”,兼领军权。西晋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北齐书》说,“魏自孝昌之季,禄去公室,政出多门。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南北朝设县,皆在千数百以上。
——摘编自邝士元《中国经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