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尚书省负责贯彻各种政令。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礼部。
--摘编自《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材料二:宋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一方面为防止知州的权力过大难以控制,实施三年一换的制度,频繁调动州县长官,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以分知州的权力;另一方面设置转运使,把地方的财政权收归中央,除各州留部分用作地方的必要支出外,其余一切税收由中央掌控。
--摘编自七下历史教材材料三:各行省的重大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职掌军权的中央机构)。没有中书省、枢密院转发的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也不能调动军队。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