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国古代巡视制度可追溯到先秦时期。秦朝设置了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有固定官署和属官,赋巡视官以监御史、监察史专职身份,并基本明确其地位和职责……宋代严格监察官员的选录标准,加强对御史、监察史和监司官的考核管理。明清统治者规定同一系统或不同系统的巡视官员可以互相监察,互相纠举。清朝统治者汇集了历代巡视监察法规的成果,颁布了四十几部监察法规,其中就有我国历史上最完整的一部以独立形式存在的监察法规——《钦定台规》。
——摘编自何万勤《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当代价值》
材料二 1927年年底至1931年年底,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党内巡视制度。巡视员“不只是听报纸看文件,而是要亲自到下级党部与支部中去,要广泛发动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巡视过程中及巡视后应向派出他的党部作详细的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党的委员会必须迅速的讨论他的报告给下级以指示”。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主办《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