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朝时开始出现的地方性集镇、集市(草市),在明中叶以后有了更大的发展,几乎遍及全国,对各地自然经济起到了一定的调剂作用。一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的镇市,人口逐渐聚集,越来越多地吸引外地商业资本,逐渐发展为专业性市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区工商业中心的性质。这类市镇以江南地区最为普遍,如以棉纺织业为主的松江朱泾镇、以丝织业为主的苏州盛泽镇、湖州南浔镇,人烟繁庶,名闻全国。到清朝前期,四所规模巨大的专业性市镇——广东佛山镇、江西景德镇、湖北汉口镇、河南朱仙镇合称“天下四大镇”,俨然已成为新兴的城市。……(这样),由城市到市镇,再到星罗棋布的乡村集市,一个个地区贸易网络就这样逐步形成。
—摘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
材料二:19世纪中后期英国议会的部分立法情况
时间 | 立法情况 |
1848年 | 通过《公共卫生法》,要求中央和地方当局集中处理工业城镇的污水和废弃物,并负责卫生饮水、排污、清洁等事宜 |
1855年 | 通过《首都管理法案》和《消除污害法案》,规定成立首都工务委员会,全面负责英国的房屋、供水、排水系统建设与管理 |
1868年 | 颁布《托伦斯法》,准许伦敦地方政府可以勒今住房卫生条件不过关的房主自己出钱把房子拆除或加以修理 |
1890-1900年 | 先后通过新的《工人阶级住房法》,授权地方政府拆除贫民窟区域中的建筑建造和修缮下水道,提供供水等配套设施,用改造好的土地建造工人住房,并避免改造后的居住区过于拥挤 |
——据胡常萍《19世纪中后期英国城市改造的启示》等改编
材料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城市化进程示意图
——据方创琳等《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及规律性分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