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规定了一切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把所有法国人置于平等的地位”
②“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③“联邦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④“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