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 4月1日起施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法可依。
材料一 黄河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明确国家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不充分问题,规定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特色优势现代产业和清洁低碳能源,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优化调整。
材料二 法律明确,要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提高黄河文化影响力。组织指导黄河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对文物古迹、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档,建立黄河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库,推动黄河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加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挖掘黄河红色文化;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统筹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资源,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系统展示黄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