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上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如下: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入学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合理的通话需求:加强宣传引导,并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结合时事材料,运用“法律为我们护航”有关知识,评说福建省出台《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