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题库 > 高中试卷库
试题详情
赵某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和三儿子曾因与赵某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大女儿和三儿子再未履行赡养赵某的义务,虽然后来关系有所缓和,但赵某直至去世都住在二女儿家,由二女儿照顾。赵某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关于赵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以不分给大女儿和三儿子,因为他们已经丧失继承权

②应平均分给三个子女,因为他们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二女儿应该多分,因为她对赵某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可以不分给大女儿和三儿子,因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知识点
参考答案
采纳过本试题的试卷
教育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