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这是被媒体高呼的“后真相”时代,一个立场先于真相的时代。在后真相时代,更容易影响人的行为决策的不再是客观事实,而是内心的信仰和情感依靠,人们不是在理性分析和判断数据基础上做出决定,而是转向内心中的立场和情感。
在这个时代,某些传播者为了自身利益,无视客观事实,盲目迎合受众的情绪与心理,使用断言、猜测、感觉等表达方式,强化、极化某种特定观点,攻讦抹黑对手,或博取眼球效应和支持率。在后真相时代,陈述客观事实对民意的影响力要弱于诉诸情感,影响受众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个体的主观情绪、情感,而非客观事实。后真相与大众熟知的“谣言”“假新闻”有一定关联性,但又有本质上的不同。在后真相时代,我们面对的不只是真相和谎言,还面临着第三种情形,那就是一种模糊的陈述,它不是确切的放大的真相、新真相、软真相、人工真相和淡真相。
(摘编自金泽香《新媒体时代应警惕“后真相”现象》)
材料二:
“后真相时代”并非意味着虚假新闻和主观原则的胜利,媒体无需质疑真相时代的终结,而是需要对新闻求真原则加以重新思考。“后真相时代”对于新闻求真的挑战不仅针对媒体,而且对于互联网时代愈发深入参与新闻真实构建的公众提出要求。作为专业媒体,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与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界信息需要。同时,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公众参与真相建构过程,承认媒体作为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的认知局限,将媒体职能由单一的告知者向公众话题的引导者转化。作为普通公众,则需要不断提高理性思维能力,积极参与真相的构建过程。“后真相时代”所要寻求的是一条动态的、具有多元主体的求真之路,通过不同主体间的对话和各个要素之间的视域融合,超越个体的局限,进而探寻出与事实无限接近的“真相”。
(摘编自杨韫珏《后真相时代的真相构建与公众参与》)
材料三:
打破智能数据的垄断能消除垄断者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信息传播者说谎的成本,降低信息被操纵的可能性。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利益机构能够识别用户的需求,进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会因商业利益而扭曲公众的认知,但公众对此一无所知。数据垄断加剧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劄裂信息的共享。垄断使公众只能检索到海量数据中的一小部分,根据检索软件的不同而接收不同的信息,限制了公众检索、比较信息的能力。要加强对市场上互联网企业投资、并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调查,打破智能数据的垄断,降低信息被操纵的可能性,保障社会公平。
人工智能时代带来了新技术与新问题,影响着社会中的诸多现象、逻辑与关系,后真相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消解与再塑在其中并存,二者同样影响着社会的结构。人工智能视域下的后真相反映了当代社会的变化,虽然人工智能技术未能使社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但也确实颠覆了后真相的部分特征,侧面展现了技术对社会的改变。后真相“接收”和“生产”领域的变化既提高了公众在后真相时代中的地位,又强化了后真相的操纵性,基于此,合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后真相现象进行矫治,具有双重促进性,对技术的良性发展和社会共识凝聚都具有重要意义。
(摘编自张爱军、李圆《人工智能时代后真相现象的消解、再塑及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