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一】增强宪法意识
下面是学校进行宪法宣传的展板:
标题1:____在我国现行宪法诞生过程中,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宪法修改委员会多次广泛征求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发动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讨论。并根据全民讨论的意见,对宪法草案作了修改完善,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 | 标题2:____第三十七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
【活动二】参与民主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并蓬勃发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干台和载体,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国家立法“直通车”。
市区人大代表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市民座谈会。一轮轮“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问答,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关注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确保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越来越多的群众也走进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征求意见之时,某中学的学生就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对“课外补习班”“如何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教师惩戒权”等问题的修改意见反馈到立法工作机构,经仔细研究后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