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自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转入农村,进行土地革命,得到农民拥护,日益威胁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基础。此时农村经济也出现了种种衰退迹象,严重影响到政府的财政。从最高统治者到民间舆论都发出了“乡村建设”、“农村复兴”的呼声。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兴起了一个从国民政府到民间的农村合作社和乡村建设运动,试图在不改变旧有土地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组合方式变革,来应对农村现状。在政府的引导下,乡村建设运动和合作社运动展开并形成潮流。
推行效果较好的是国民党为军事等需要在豫鄂皖三省推行的“农村合作预备社”,其中安徽六安县在1933年入社农民占全县人口的0.71%,这个比例高出其他一般地区。信用合作社成为全部合作社的主体,在1933年农民各类借贷来源中,合作社只占1.3%;1934年农民余款各种存放处所中,合作社占0.7%。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的农村政策毫无变化,中国共产党推行的新土地政策,再次得到农民认同。
——摘编自虞和平《走向现代化的历程·经济卷·1900-1949》
提取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20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和合作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