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业、饮食服务业体制改革的报告
省委、省人民政府:
我市商业、饮食服务业推行经营责任制工作,是于1980年9月先在集体饮食行业实行浮动工资制开始的,同年10月又在全市最大的零售商店市百货大楼实行利改税,以后逐步推开。到1982年底,市一商局、二商局、供销社、粮食局系统938个网点,已有491个网点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占百分之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