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摘要: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以下身体、保有财产及营业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书信秘密、居住、迁徙之自由。……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 (简称1954年宪法)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 (简称1982年宪法)内容摘要: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