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代后期因战乱,居民流动,官府为了税收已不再分土著客户,元和十五年(820年)即敕"自今以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率”。也就是把客户改为朝廷的编户,以便成为朝廷的纳税对象。客户原先是指外来户的内涵也逐渐消失,而”浮客”“牛客”“小客”等没有常产的贫民、佃户成为“客户”的新含义;主户则是指有常产主要是有田产的民户。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