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 为适应疆域空前辽阔的特点,元朝创立了一种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它具有双重性,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地方,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
——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材料三 清代既继承了历代王朝的治边思想,又有创新和发展。随着沙俄等对中国边疆的觊觎,清统治者极其重视对边疆民族的治理,逐步形成以“因俗而治”为核心的边疆民族统治政策。如在蒙古族地区设立盟、旗两级单位进行统治,在东北、北部和西部边疆,分设若干将军辖区和办事大臣辖区,在中央专设理藩院掌管蒙古族、藏族等民族事务。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