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从先秦开始,就有一个“文”的传统,也存在着一种独一无二的、往往被学界忽视的散文“原型”——文化的“天人合一”。散文的这种精神话语,主要体现在几个层面:其一,自由无待,随物赋形。庄子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他把用于表现“散木”“散人”之“散”,即表现“无用”的语言形式称为“卮言”。而他的散漫无拘束的文章形式和超拔的想象,表现的正是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散文精神。其二,崇尚自然,物我合一。庄子反对以人为中心的功利主义态度,主张“丧我”“弃知”“物化”。因此,他认为文章应“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庄子·杂篇·天下》)。其三,诗性智慧。这也是构成中国散文精神内涵的一个重要方面。诗性智慧,它的前提是“诗性”,是创造性、想象性和审美性的融合;而智慧是对于知识的反思和超越,也是一种滋润僵硬知识和理论的调和剂。其四,是“造气”“造势”之内功。曹丕在《典论·论文》里说:“文以气为主”,以后的文论家又将“气”引申为“气势”。所谓“气势”,指文学作品尤其是散文所表现出的一种充盈流转的精神活力,是以作者的气质、才性、习染、志趣、德操等主体精神因素为支撑的风骨底气,呈现在散文中则是作者的精神气象。上述四方面的“原型”精神,就是中国散文传统精神元气的标识,也是散文文体内在的张力。
强调文人“言志”的情趣,弘扬散文的“休闲”功能,也是中国传统“言志”散文理论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实质上是强调散文“寓教于乐”中“乐”的维度,即强调让读者在审美体验和审美感受中获得陶冶、教化和愉悦。“言志”散文的“寓教于乐”,自然在某种程度上包含着“载道”的功能,但与“载道”散文比较起来,更侧重于发挥“休闲”的功能。于此,不论是古代在仕与不在仕的士大夫,还是现代的散文家和文论家,可谓是灵犀相通,都注重以诗文自乐,以诗文交流而互娱。他们一方面重视自我进德修为的养气,另一方面又喜欢寄情于山水民间,讲究闲情逸致,注重文章的情趣。正所谓“山林之人,无拘无缚,得自在度日,故虽不求趣,而趣近之”(袁宏道《叙陈正甫会心集》)。正是这种“求趣”而轻“载道”、无拘无缚、自在自得的散文观和人生态度,使得晚明小品明心见性,可近可亲,独具一格。因此,我们建构本土化的文学理论话语体系,不能一味强调散文“载道”的教化功能而忽视其劳作之后可以借此休闲的功能。
(节选自吴周文、陈剑晖《构建中国自主性散文理论话语》,有删改)
材料二
精神与境界形成散文的“人格”,文体与语体形成散文的“文格”,“格”在辞典释义中有“表现出来的品质”的含义,散文的“人格”就是其所表现出来的“人”的精神品质,品质高者,散文自有“人格”魅力。一篇好的散文取决于其展现的作者人格的高度,它往往有丰富新颖的知识与经验、美好的情感与趣味、健全的思想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文格”是通过文体与语体体现出来的“文”的品质,是与人格相统一的文章的符号层面,包括文体、结构、笔调、修辞、文字等。文格是人格的自然延伸,与人格息息相关,高的“人格”需要高的“文格”来显现。“人格”与“文格”的融合形成散文整体的“风格”。
散文是人与文的合一,人与文一体两面,文如其人,人如其文,以一体两面的“人—文”为核心,散文的一些文体特征如一般所谓散文的个性、自由、真实、诗意等就能得到合理阐释。人与文的一体两面,换言之即“文”与“人”之间没有中介,“文”是作者——“人”的直接呈现,因而,“人”的个性也就在“文”中直接呈现出来。“自由”不是指散文没有内容与形式的要求,而是说作为散文直接源头的“人”是自由的,人心是包罗万象的宇宙,这颗“心”是“散”的,也就是自由的。正是与“人”——作者直接相通,散文的真实才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这个真实不必是事实的真实,更非虚构的真实,而是“人”“心”本有的真实。诗意实际上是“人”“心”达到的最高境界及在文中的显现。
人与文的合一某种程度上显现了中华文化天人合一、理气一体和体用不二的传统智慧。中华文化不强分主客、本末和体用,而是强调圆融统一,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理解模式和文化传统。中国文论如《典论·论文》《文赋》《文心雕龙》《诗品》都是将人品与文品合一,强调作品风格与作家才性气质的关系。风格作为一种“体”,文章风格与作家才性是“表里必符”的关系。中国文论历来强调知人论世,不像西方文论那样注重纯文本的分析。
(节选自汪卫东《文章传统与中国现代散文理论的重构》,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