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在以武力夺来的广袤土地上普遍建立郡县,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然而,郡县制对于专制统治者个人来说也有不利的一面。异姓的地方官吏多数是些见风使舵的势利之徒,他们往往在王朝危难之时为自己着想,不全力去拱卫统治者濒危的社稷。“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采取郡国并行制度,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西汉各侯国的权力较大。汉景帝在位时,削减诸侯封地,引发了吴、楚等七国叛乱,但叛乱不得人心,三个月内即被平定;汉武帝在政治上,颁布“推恩令”,成功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
——改编自万昌华《论郡县制度的嬗变与实质》和教材
材料二 元朝大部分行省的辖区包括今天的二到三个省,远远超出以前王朝的一级地方行政区。行省于地方事务,凡军、政、财权无所不统,提高了地方的行政效率。行省的疆域划分上打破传统,重新整合,如:将四川汉中划入陕西行省管辖范围内,湖广行省管辖岭南、广西等区域。行省下的地方官员需要定期接受朝廷的考核,受命于朝而后仕,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地方难以形成割据的气候,被后世沿用。
——摘编自孟广纲《蒙古民族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