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按照叔本华(德国哲学家)的学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的区别:第一种悲剧,是由极恶的人极尽他所有的能力来互相构陷而成的;第二种是由盲目的命运而造成的;第三种悲剧,是由于剧中人物的位置和关系而不得不这样的,并非一定有蛇蝎的本性与意外的变故,只是由于普通的人物、普通的境遇逼迫它,不得不这样。众人明知其害,仍然不得不互相逼迫,而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悲剧,远比前两者更为感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此种悲剧所展示的人生的最大的不幸并非例外之事,而是人生之中所固有的。对于前两种悲剧,我们对蛇蝎心肠的人物与不可预知的命运固然感到恐惧,但因其少见,往往心怀侥幸,以为自己未必会遇到,而不必求避免之道。但在第三种,因为此等平常的境遇足以破坏人生福祉,无时不可落在我们面前。况且这等惨烈的遭遇,不但时时可能自己忍受,而且有时可以加之于别人,亲身遭遇这种残酷之事,却无处诉说,真可谓是天下最大的痛苦了。《红楼梦》正是属于第三种悲剧。现以宝玉、黛玉的事加以说明。贾母喜爱宝钗的温顺娴静,不喜爱黛玉的孤僻,又听信金玉良缘的邪说,因此对宝玉的心事,随时加以压抑。王夫人本来就亲近薛家。凤姐因为管家的缘故,妒忌黛玉的才华而担心她给自己带来不便。袭人鉴于尤二姐、香菱的不幸,又听到黛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话,害怕祸及自身,因此对黛玉的态度也如凤姐一般。这些都是很自然很普通的事情。宝玉对黛玉信誓旦旦,却不能对最爱护自己的祖母诉说心事,因为普通的道德不允许,更何况黛玉一弱女子呢!由此种种原因,金玉因之合,木石因之离,中间并没有蛇蝎心肠的人物,也没有不同寻常的变故发生,不过由通常的道德、通常的人情、通常的境遇造成的悲剧罢了。由此观之,《红楼梦)》 真可谓是悲剧中的悲剧了。
(根据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翻译,有删减)
材料二:
一般读者都以为,“金玉良姻”是门当户对的包办婚姻,宝玉是被迫迎娶自己并不爱的宝钗,因此令人厌恶。甚至有很多人采取了阴谋论,揣测王夫人、薛姨妈乃至袭人为了促进这段“金玉良姻”,于是“金玉良姻”简直成了罪恶的代名词。不过,这样的想法实在太简单了,而且根本违反了事实。那事实是怎样的呢?
所谓的“金玉良姻”,并不是人为的阴谋,而是由和尚所传达的上天神谕!因为通灵玉上面所刻的字,而我们都知道,通灵玉的字是宝玉从前世所带来的。而宝钗的金锁片,对那块通灵宝玉也没有很大的兴趣。再看小说第二十八回更说得很清楚:“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可见情况刚好相反,宝钗居然觉得“金玉良姻”很没意思,还庆幸宝玉一心都在黛玉身上。所以说,很多人把宝钗一家人当作阴谋者,那实在是太冤枉好人了。再想想看,以薛家的家势地位,又何必非要贾宝玉不可?就算是对宝玉情有独钟,由家长直接提亲不就好了吗?既然当时名门世家的婚姻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何必浪费那些没用的心机和小手段?
虽然小说一开始就有“金玉良姻”的预告,但那是指最后的结局,是上天注定的宿命,黛玉才是贾家上上下下公认的宝二奶奶人选!这么说,你一定很惊讶,然而事实正是如此。很多人一直被表面的“金玉良缘”给蒙蔽了,所以自动忽略了许多情节,以下就举两个例子来看吧。首先,王熙凤以当家理事者的身份,当众对黛玉开了一个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同时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这话讲得太明了,凤姐利用“吃茶”的婚姻礼俗,那绝不是随便乱开玩笑的。想想看,当时儿女的婚姻大事必来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凤姐哪里敢僭越,一定是掌握到长辈的心意,谨守分寸大体的王熙凤才敢这样露出形迹。于是就在这里,脂砚斋提供了最强而有力的证词,他说:“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再看第五十七回,薛姨妈住进潇湘馆亲自照顾林黛玉,言谈间提到她想要把黛玉说亲给宝玉,并说这样的提亲是“四角俱全”的完美做法。这时旁边的婆子们听了,也顺势敦促薛姨妈说:“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接着薛姨妈便断定“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可见二玉的亲事是众望所归,从上到下,都认定宝玉的新娘是林黛玉。因此,“木石前盟”还可以说是“木石姻缘”呢。
只可惜有情人并未终成眷属,因而让读者无限同情,以致很不理性地怪罪给“金玉良姻”。殊不知,曹雪芹借此苦心地告诉我们:世事难料啊,“无常”的本质是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展现出来的,令人万般无奈。
(摘编自欧丽娟《红楼十五钗》,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