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纯仁为政
纯仁①字尧夫,仲淹没,始出仕。知襄邑县。县有牧地,卫士牧马,以践民稼,纯仁捕一人杖之。牧地初不隶县,主者怒曰:“天子宿卫② , 令敢尔邪?”白其事于上,劾治③甚急。纯仁言:“养兵出于税亩,若使暴民田而不得问,税安所出?”诏释之,且听牧地隶县。
时旱久不雨, 纯仁籍境内贾舟④ , 谕之曰:“民将无食,尔所贩五谷,贮之佛寺,候食阙时吾为籴⑤之。”众贾从命,所蓄十数万斛⑥。至春,诸县皆饥,独境内民不知也。
移齐州。齐俗凶悍,人轻为盗劫。或谓:“此严治之犹不能戢⑦ , 公一以宽,恐不胜其治矣。”纯仁曰:“宽出于性,若强以猛,则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尽呼至庭下,训使自新,即释去。期岁,盗减比年大半。
(选自《宋史》,有删改)
【注】①纯仁:范纯仁,北宋大臣,人称“布衣宰相”。参知政事范仲淹次子。②宿卫:古时指在宫禁中值宿,担任警卫的人。③劾治:审查治罪,推究、审问。④贾舟:商船。贾,商人。⑤籴(dí):买进粮食。⑥斛(hú):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⑦戢:止,止息。